李炳烁,男,1980年1月生,河北邢台人。2008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,法学博士,教授。2014年至2015年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法学中心访问学者。主要从事农村法治及基层社会治理研究。曾获“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”“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”“江苏省宣传文化系统青年创新人才”“镇江市五个一批人才”等荣誉。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;江苏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;江苏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;江苏省检察学研究会常务理事;中共镇江市委法律顾问;镇江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;江苏镇江市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。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《基层司法创新机制研究》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《村民自治中的权利冲突及纠纷解决机制研究》、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《村民自治中的权利救济机制研究》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江苏法治建设研究》等研究项目;代表性著作论文有《通过司法的基层社会治理》《论司法调解规范化的实践问题与路径选择》《协商民主理论的当代发展与实践限度》《农村社会治理的法治转型与权利发展》等。